医疗保险断交多久可以补
更新时间:2021-10-30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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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对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职工购买医疗保险后,不仅可以在医院看病时使用,还可以在生活中购买药品,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医疗保险断交多久可以补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
医疗保险断交多久可以补
医疗保险时可以补交的。如果中断时间过长,可能受到的影响会比较大。
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中断缴费在60天以内的可以补交医保费用,从续交的次月起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中断缴费是60天—180天,也可以补交医保费用,但需要从续费的3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超过了180天以上,视同重新缴费,中断前的所有医保缴费年限会清零,需要重新进行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
医保中断一个月有什么影响
1、参保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将在下个月起,不能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未缴或漏缴员工医疗保险费用的,在欠费之日算起三个月以内不仅需补交欠缴费用,还需缴纳利息和滞纳金。推迟缴费期间应当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补付,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可以累计,相应的金额也会发放到个人账户之中。
3、参保人员医保断交期间不计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断交后是可以补缴的,当然也可以选择不补缴。不补缴医疗保险费用的话,你之前的缴费年限不能与重新缴费的时间算在一起,需要重新计算缴费年限。虽然医保断交之后是可以补缴的,但是补缴的成本会比按时教社保的成本要大,因此大家能避免断交医保是最好不过了。
三、
医保断交后还能用吗
因为工作调动而导致医疗保险断交,医疗保险中断医保账户就处于停保状态,无法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如若在这个期间生病住院,就要自掏腰包。当然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不会被清空,系统也会记录个人的缴费年限,待再次续保时,系统会自动将此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医保问题各地政策不同,所以要咨询当地医保中心才有正解。
即便是你找到了新工作,新公司也按照规定开始为你继续交社保,也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前面已经说过了,医保断缴的时候连续缴费时间是会被清零的,而这个“连续缴费时间”是跟参保人享受的医保待遇,即报销额度挂钩的。连续缴费时间越长,医保报销的额度就越高,所以,如果你的医保中断后重新缴纳,那么你能享受的医疗报销额度也要从最低开始了。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医保中断6个月以内是可以选择补交的,因为如果医疗保险断交超过半年以上,就会影响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需要重新进行计算。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医疗保险断交多久可以补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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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断交后续保多久生效?
1、医保卡中断3个月以上的,要在重新续交6个月以后,医保才会生效。
2、医保卡一般是中断3个月之内,重新续交的,不管是否补交,医保要在重新续交的次月生效。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
3、法律依据: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职工医疗保险断交需要多长时间?
1. 职工医保断交六个月作废。
2. 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5.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情形,视为中断参保。
医疗保险断交后续保多久生效?
1、医保卡中断3个月以上的,要在重新续交6个月以后,医保才会生效。
2、医保卡一般是中断3个月之内,重新续交的,不管是否补交,医保要在重新续交的次月生效。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
3、法律依据: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