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是发明专利申请的一个中间文件,表明发明专利现在所处的阶段。
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及涉及的主要中间文件有:
(一) 受理(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二) 初步审查(发明专利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补正通知书);
(三) 公布(发明专利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四) 实质审查(第N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五) 登记、公告、授权(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一般而言,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专利局可以就某些费用(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五项)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减缓。申请人为单位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70%(复审费减缓60%),申请人为个人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85%(复审费减缓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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