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按照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来确定;
2、按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来确定;
3、给予法定数额的赔偿。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时,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商标使用侵犯到商标所有人的专用权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去判断赔偿金额。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怎么赔偿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