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组织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1-10-29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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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知道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很多人对自然人以及法人的概念是很清晰的,但是可能并不知道非法人组织的概念是什么,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非法人组织是什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非法人组织是什么

  非法人组织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在世界各国广泛存在。其基本含义是指介于自然人法人之间的,未经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是为实现某种合法目的或以一定财产为基础并供某种目的之用而联合为一体的非按法人设立规则而设立的人的群体。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亦称非法人团体。非法人组织,在德国仅指无权利能力社团;在日本包括非法人社团和非法人财团;在我国台湾地区称为非法人团体。我国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中规定,非法人组织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非法人组织是什么

二、

非法人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民法总则》专章规定非法人组织的用意所在。作为《民法总则》所规定的自然人、法人之外的第三类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当然地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民法总则》承认和赋予非法人组织民事主体地位,以三类民事主体的立法构建,完成了对我国民事主体的制度设计。

三、

非法人组织的特点是什么

  1、依照法定程序设立

  非法人组织在实体上是法律允许设立的,在程序上须履行法定的登记手续,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并领有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这是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性要件。只有依法成立,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就使它既区别于由公司法人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又不同于依法不需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既区别于作为开办单位的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上级企业法人,又不同于根据法人内部的规章成立的内部职能部门,如组成法人的车间、班组或科室。

  2、有一定的组织机构

  即拥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固定的从事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的场所,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负责人,使之能够以该组织的名义对外从事相应的民事活动。

  3、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

  虽然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不应要求其有独立的财产,但由于它是经核准登记领有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组织,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经济活动,享受一定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因此它应该有与其经营活动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财产或经费,作为其参与民事、经济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和财产保证。值得注意的是非法人组织的财产或经费,与法人的财产和经费有严格的区别,即它不是独立的,是其所属法人或公民财产的组成部分,归该法人或公民所有,非法人组织只能相对独立地占有、使用或处分该财产或经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非法人组织是什么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从上述内容可知非法人组织是一种组织形式,只不过它没有法人资格,比如合伙企业就是非法人组织。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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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指不具法人资格的组织。它们可从事民事活动,如合伙经营。操作时需确保合法成立,明确组织结构和财产状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组织稳定运营。
我想咨询一下,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什么权利?
1.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权利包括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非法人组织不享有的权利是隐私权。 2.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组织能依法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3.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4. 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姓名或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后,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非法人组织包括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 】 非法人组织在实体上是法律允许设立的,须履行法定的登记手续,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并领有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这是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性要件。只有依法成立,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地位,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这种社会组织是指为达到一定的法律目的,或在某种财产的基础上,为了某种目的,而联合为一体的没有按照法人设立规则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