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才算工伤
更新时间:2021-10-1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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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如果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了,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但是在进行工伤索赔之前需要按照规定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那么,什么样的才算工伤?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
什么样的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
单位为什么不愿报工伤
用人单位不给报工伤,可能是不想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
在找用人单位报工伤前,需要确定有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有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才能报工伤。
三、
工伤走法律程序要多久
1、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无从谈起。
2、工伤认定程序。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提起工伤认定,那劳动者只能是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工伤认定委员会提起工伤认定了。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后,工伤认定部门有权根据劳动者提供的材料而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在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后,其应当在60日(自然日)内做出工伤认定。
3、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含不稳定期和恢复期。
4、 工伤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什么样的才算工伤的内容,为了更好的保障员工的利益,避免矛盾和纠纷,对于在工作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都是有明确的进行规定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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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怎样的伤才能算工伤
一、受伤什么程度才算工伤
1、工伤不是按照受伤程度来认定的,而是根据法定情形来确定的。只要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患有职业病,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岗位内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或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均可认定为工伤。
2、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或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的种类有哪些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细分为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机械性损伤如切割伤和刺伤、挫伤、挤压伤、骨折等;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等;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类: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类: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什么样的伤情算工伤
工伤类型如下:
1. 根据受伤程度可分为:轻伤、中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生存和未知。
2. 根据损伤因素可分为:机械损伤、物理损伤和化学损伤。
3. 根据受伤部位可分为:颅脑损伤、面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和肢体损伤等。
对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的情况,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于应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伤到什么程度才算工伤,怎么规定的
一、受伤什么程度才算工伤
1、工伤不是按照受伤程度来认定的,而是根据法定情形来确定的。只要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患有职业病,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岗位内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或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均可认定为工伤。
2、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或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的种类有哪些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细分为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机械性损伤如切割伤和刺伤、挫伤、挤压伤、骨折等;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等;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类: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类: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