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遗忘物盗窃认定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21-09-24 08: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在现实生活跟工作中,我们有时候可能会遗忘一些物品,等我们后来想起来想回去拿的时候,可能会发现我们的东西已经被别人顺手带走了。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偷窃遗忘物盗窃认定是否合法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偷窃遗忘物盗窃认定是否合法

  拿走暂时遗忘物不算盗窃,如果当事人找到拿走钱包的人不给,数额较大超过5000元以上的,涉嫌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偷窃遗忘物盗窃认定是否合法

  二、盗窃罪的成立条件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

  1、刑法193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刑法210条第1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刑法第253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三、拾物不还的行为是属于盗窃罪吗

  遗失物不归还并不会构成盗窃,不过遗失物不归还的话也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遗忘物盗窃行为的认定是以盗窃罪行为为依据的,同样是属于违法行为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偷窃遗忘物盗窃认定是否合法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盗窃财物时被原主发现并打伤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区别在于 (一)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三)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四)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五)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六)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七)活动名义不同。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律师解答动态
具体问题可以在页面下留言,律师看见提问会及时回复。
可以申请复查。从你描述的情况看,几次体检结果有差异,申请复查能进一步明确真实情况。你可收集之前的体检
具体问题可以在页面下留言,律师看见提问会及时回复。
你好,北京南站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可以直接找北京南站相关部门主张权利,一般可先联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7分钟前
没签合同先付1000,没住一天对方不退钱不合理。可先和对方好好沟通,说明没租且没住的情况,要求退款。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