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比例是否要与出资比例一样

更新时间:2021-09-2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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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其实对于企业来说的话特别是股东之间的股份问题是一直困扰大家的,因为当初的出资比例问题也导致了很多的股东对于当时的股权分配问题持有一定的意见,所以对于这一块的话也是需要及时的解决的。那么,股权比例是否要与出资比例一样?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股权比例是否要与出资比例一样

  就股东资格而言,工商登记材料可以被视为证明股东资格并对抗第三人的证据。对股东资格进行工商登记,是为了向第三人宣示股东资格,使登记股东就其股东资格获得对抗第三人的能力,工商登记对外具有公示和公信的效力。但工商登记仅具有证权性,没有设权性,当股东之间因股东权益产生争议时,公司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不能成为确定股东权益的唯一根据,而应以股东实际出资额来确定。

股权比例是否要与出资比例一样

二、

公司股权比例怎么规定

  股权比例是衡量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之一。这个指标是负债总额与股东权益总额之比率,也叫做债务股权比率。该指标反映由债权人提供的资本与股东提供的资本以相对关系,反映企业基本财务结构是否稳定。一般来说,股东资本大于借入资本较好,但也不能一概而论。

  不论公司登记股东人数多少,占比总和在33%以下是无权对公司章程、增减公司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这些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为了避免不必要争议,能完全享有决定权,故在公司的表决权或控股权比例最好为67%。

三、

股权比例可以约定吗

  公司法第166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即有约定的按约定来,没有约定的按照“持股比例”个人理解就是认缴来分配。

  公司法第103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即表决权根据“持股比例”分配,即认缴,且由于同股同权,表决权不得另行约定。

  股权比例是衡量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之一。这个指标是负债总额与股东权益总额之比率,也叫做债务股权比率,该指标反映由债权人提供的资本与股东提供的资本以相对关系,反映企业基本财务结构是否稳定。一般来说,股东资本大于借入资本较好,但也不能一概而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股权比例是否要与出资比例一样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其实我们所说的股权通常指因出资而享有的股东权利,也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比例;而股份则仅存在于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可以计量的股票数。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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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跟出资比例是否有关,法律怎么规定的
股权比例可以与出资比例不同,只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就没什么不可以的。 1、如果要是硬性规定,出资比例就是股权比例的话,那么出资多的股东,完全可以将其因出资而出取得的股权一部份或者全部,赠送给出资少的股东。这样,就可以成功规避“出资比例就是股权比例”的规定。 2、股权毕竟是一种民事权利,股东可以行使,也可还不行使,也可以放弃、赠送,法律没有必要规定股权必须行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一样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需要依据企业注册资本来决定。 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的计算,主要是看个人出资所占公司总注册资本的比例。具体而言,这个所占比例是看公司的总股本的,而且出资比例按照股权比例计算,出资额则按照注册资本乘以出资比例计算,因此建议以协议的形式,或者在章程中将其明确。 而具体的约定一般是在公司章程中写明,从而在工商档案中进行备案登记。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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