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号其实一般是指企业的名称,企业名称经过注册登记的,就具有商号权,只要企业没有注销的,商号是一直受法律保护的。
第三条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 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商号即厂商字号,或商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经核准登记后,可以在牌匾,合同及商品包装等方面使用,其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时间性的特点,只在所依附的厂商消亡时才随之终止。在一些生产厂家中,某种文字、图形,既是商号,又用来作为商标。但对于大多数生产厂家来说,商号与商标是各个不同的。一般而言,商标必须与其所依附的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而商号则必须与生产或经营该商品的特定厂商相联系而存在。
1、使用权,即商号权利人可以依法自主地使用其商号。
2、禁止权,禁止他人登记注册与其商号相同或近似的商号;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商号。
3、转让权,商号权利人有权依法将其商号转让给他人使用。
4、许可使用权,商号权利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其商号。通过商号权性质和内容的学理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商号权具有知识产权的特性,商号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商号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商号权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对于商号权的保护期限,我国相关法律缺乏明确规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商号权是否有时间限制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