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树苗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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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土地被国家所征用之后,被征收人都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土地在补偿的时候会涉及到土地上面的附着物,比如说青苗补偿费等。那么,征地时树苗的赔偿标准具体是怎么样的?青苗赔偿费用包括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征地树苗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
征地树苗赔偿标准
1、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2、被征用土地上的树木,凡有条件移栽的,应当组织移栽,付给移栽人工费和树苗损失费;不能移栽的,可给予作价补偿;
3、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折价补偿,或者给予新建同等数量和质量的附着物。
4、对在征地期间,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予补偿。

二、
农村苗木赔偿标准
1、圃存价、挖掘费、包扎费、苗木经营利润、圃内运输、装车人力费等。
2、苗木移植具有季节性和专业化,征地以移裁为主的根据不同季节按“标准”的20%—40%予以补偿,征收按“标准”补偿。
3、如遇特殊要求(例:古树名木等)补偿,应由专业部门评估,评估不成,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载花木补偿标准不计算存活率,只补偿搬运及搬损费,一般按总出圃价的5%补偿。
5、在鲜花收购期,原则上应先收获后用地,并且不予补偿,如果急需用地,则应补偿产值损失;在其它季节只补偿投资成本。
征地补偿其实是整个土地及土地上价值物的全部补偿的,政府部门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公示里会确定每个项目具体补偿标准和计算办法。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地区不一样,大家不要进行对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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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果树赔偿标准一般都是按照当年的苗木价,多年的按直径,高度,宽度。具体标准如下:
1、一般每年大概300左右;
2、龙眼、荔枝、橄榄补偿标准为一年生每棵15元、二年生每棵30元、三至四年生每棵70元;4—8cm每棵120—180元,9—13cm每棵300—350元,14—18cm每棵600元,19cm以上800—1500元;
3、桃树的补偿标准为一年生每棵15元、二年生每棵25元、三至四年生每棵60元;盛产期每棵150元。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首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前,需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至少为三十日。此外,还需要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政府需要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在签订补偿协议时,需要确保补偿费用足额到位,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进行协商。如果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需要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征地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如下:
1. 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安置补助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需注意,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事项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若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政府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应确保相关费用足额到位,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达成协议。若个别难以达成协议,应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后,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征地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如下:
1. 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安置补助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需注意,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事项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若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政府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应确保相关费用足额到位,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达成协议。若个别难以达成协议,应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后,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