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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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是农民的衣食父母,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得不对土地进行征收用于建设用地,农民失去了土地自然应得到相应的补偿。所以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农民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为了维护农民的权益,国家制订了相应的补偿标准,那么征收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依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用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
土地征收的特征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三、
征收土地的审批
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
国务院的批准权如下: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内心对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国家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进行征收,但同时要注意,土地征收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一切走法律程序。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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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土地被征收后,将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则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需要注意的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新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文件
新征土地的征收补偿操作过程包括以下步骤:
1. 确认土地的原用途和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2. 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3. 评估并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价值。
4. 若无法协商解决,可提供法律建议,必要时可协助律师提起诉讼。
我们白水县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 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于农用地,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对于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以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此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