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贷款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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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安置房虽然和其他房屋可能存在一定区别,但其本质上就是房屋,是用来给人居住的。对此也就能够办理房屋贷款,不过需要的条件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安置房贷款如何办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安置房贷款如何办理

  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安置房贷款如何办理

  二、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流程

  1、符合贷款条件者可向柜台申领相关贷款表格或上网下载;

  2、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地和购房所在地房管所开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3、未婚者需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4、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表格网络下载或柜台领取);

  5、带齐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申请贷款受理;

  6、中心审批贷款,借款人与承办银行签订合同

  7、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8、承办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三、拆迁安置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安置房贷款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但大致需要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方面的办理条件。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安置房贷款如何办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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