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产房怎么变更承租人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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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的政策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改变,比如我国的公房政策,在上个世纪的公有制计划经济时代,公房属于国家所有,严禁个人转为私有,但是现在政策发生了变化,虽然公房还是不可以继承,但是已经可以允许私人购买,那么天津公产房怎么变更承租人呢?接下来就有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天津公产房怎么变更承租人
这个要和其他有继承资格的人协商好,按合同规范,再续签租赁合同。
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三、公租房变更承租人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6、过户申请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天津公产房怎么变更承租人的相关内容。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与其他有继承资格的人协商好,按照合同法,再续签租赁合同。就可以完成这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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