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年龄误报条款是怎么约定的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年龄误报条款是怎么约定的
年龄误报条款是指人身保险中投保人投保时误报被保险人的年龄,保险人将依据其真实年龄调整保险费或保险金,实际年龄超过承保合同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32 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二、误报年龄的处理方法
误报年龄是投保人在投保时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与其真实年龄不符。被保险人的年龄是保险人进行危险选择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也是计算保险费的重要依据。在保险合同中,一般都订有年龄误报条款,规定发生误报年龄的处理方法一般有两种:
1、如果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应少缴保费时,退还部分保险费;
2、按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调整保险金额。
其计算公式为:
调整后保险金额=原定保险金额-按被保险人真实年龄应缴保费×按误报年龄所缴保费
不可争条款不适用于年龄误报。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两年后,如果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的年龄误报,如果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属不予承保的,保险人仍可主张保险合同无效,如果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在可以承保的范围之内,可要求补交保费或调整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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