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结果不满意,他们可以选择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但是,必须注意复议和诉讼的期限。
1.一般来说,被拆迁人有权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2.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他们还有权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3.对于直接诉讼的情况,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选择不同的补偿方式,补偿协议约定的内容是不同的。
因此,在签订补偿协议时,需要明确具体的补偿方式。
1.如果选择货币补偿,补偿协议应当包括货币补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内容。
2.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协议应当明确实行调换的房屋的价格、结构、面积、位置以及差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内容。
3.其他需要在补偿协议中列明的内容,例如: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
另外,补偿协议至少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原件。
4.协议中需要明确搬迁费用。如果提供周转用房的,要明确周转用房的相关信息。
补偿协议是拆迁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详细列出了补偿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下是一些主要内容:
1.货币补偿:如果选择这种方式,协议应明确货币补偿款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和期限。此外,还应当包括有关税费和费用的负担问题。
2.产权调换:如果选择产权调换的方式,协议应明确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构、面积、位置等信息,以及差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同时,还需要注明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3.搬迁费用:协议中应明确搬迁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如运输费、装卸费、临时安置费用等。
此外,对于提供周转用房的情况,应注明周转用房的相关信息,如使用期限、租金等。
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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