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的“征地补偿款”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城镇化进程中,建桥修路、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商业开发等项目均涉及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问题,由此也引发了许多矛盾纠纷。近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承包地征收费用补偿纠纷案件,...

  城镇化进程中,建桥修路、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商业开发等项目均涉及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问题,由此也引发了许多矛盾纠纷。近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承包地征收费用补偿纠纷案件,最终法院判决擅自分配村民“征地补偿款”的村委会败诉,由其给付原告承包地征收补偿款28万余元。

  李某系红山区红庙子镇甲村村民。1996年1月1日,李某与甲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户人口6人,承包土地面积为10.5亩,该户口粮田使用期限至2025年。承包户人口的6人分别为李某、李某的妻子、两名子女以及李某的父母。2007年前后,李某父母相继去世。2012年,李某土地承包合同内的土地被政府征占,甲村村委会为代征单位。征地补偿款合计约85万元。2013年1月10日,李某领取了补偿款56.5万元,剩余约28.5万元被甲村村委会扣留。村委会称剩余款项属于李某父母生前的土地份额的补偿款,应参照遗产进行处理,并按照李某父母的多数继承人的意见进行了平均分配,每人约4万元,现在已经发放给了其中的5位,剩余2份未领款项暂由村委会持有。李某索要未果,遂以甲村村委会扣留上述补偿款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村村委会返还土地补偿款28.5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红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该权利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承包期内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本案中,以李某为代表的家庭承包户内虽有成员(李某父母)死亡,但其承包土地数量不变,承包经营权仍归该家庭所有,补偿费用亦不发生继承也归该家庭所有。李某系该土地承包经营户的土地承包合同的签字方,以其为代表进行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故判决被告甲村村委会给付原告李某征地补偿款约28.5万元。

  【释法析理】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针对“其他方式的承包”,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项规定实际上是针对上述“四荒”地做出的,并不包含耕地。

  《物权法》实施后,有人认为《物权法》明确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为用益物权,既然是物权,就可以继承。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无论是“家庭承包”还是 “其他方式承包”都是可以继承的。其实,以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用益物权是农户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通过合同方式无偿取得的一种财产权。因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在此限制下,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这种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所以它不具有可继承性。

  我国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土地承包法确定耕地的承包经营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对于土地承包权在性质上是财产的共有关系,即用益物权的共有。因此,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这就是人们常说 “生不添,死不去”、“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其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该承包经营合同因“户”这一主体消亡而终止。因为耕地不属于该户的私有财产,故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另行发包,只是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回耕地时应当将土地上的收益给付继承人。

  上述案件李某所在的“户”中其父母虽然死亡,但“户”内还有4名家庭成员,所以该“户”原来承包的耕地应由剩余成员继续承包下去,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费也全部归其所有,所以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征地拆迁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599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补偿款由谁得到
征地被偿应当发给土地使用权人。
现在国家征地补偿款应该给谁?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你们换的地,请问你们地的经营权人登记的事谁的名字呢
占地补偿款应该给谁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占地补偿款应该给谁
你好,具体要看是怎么征收的,是征收集体土地还是房屋拆迁。
自建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该怎么办?
收集好证据后,及时起诉
一般而言,打行政诉讼是无法取胜的
1、公房租赁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你通过行政诉讼获得相关权益的可能性较小;2、即使行政诉讼能够受理,你的诉讼请求也不应当是对于拆迁款的分配,而应当是撤销相关变更行为
上了一年班为什么只有3个月的收入纳税数据
对于只有3个月收入纳税数据的问题,常见处理方式包括:1)查询公司工资及税务记录,了解是否漏报;2)核对个人银行账户流水,确认收入情况;3)咨询税务部门,了解纳税
征地补偿费由谁付
征地补偿费由谁付
征地补偿费
如何让对方退款
可要求对方退款。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起诉,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尽快解决问题。
我从没成年就被爸妈抛弃不管了,还是没房子,可以要求把我户口拉出来吗!不想给他们在一个户口本上了。
将户口迁出通常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迁移证明等,并按照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的规定进行申请。如果父母不配合或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
请问考到一半不想考一直不去考试会有什么后果
针对考到一半不想考一直不去考试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了解考试规定,确认是否允许缺考及后果;与考试机构或学校沟通,看是否有延期或取消报名的可能;若已报名并缴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