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无效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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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王某生前在子女面前立了一份遗嘱,王某去世后,其中一个子女对母亲生前立下的遗嘱提出了异议。近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判处该遗嘱无法律效力。2009年9月17日,王某为了今后子女不再因为遗产发生争...
王某生前在子女面前立了一份遗嘱,王某去世后,其中一个子女对母亲生前立下的遗嘱提出了异议。近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判处该遗嘱无法律效力。
2009年9月17日,王某为了今后子女不再因为遗产发生争执,想立一份遗嘱,于是找人用电脑按照自己的想法打印了一份,自己在上面签了名。签名后,王某将自己的三个子女(李A、李B、李C)找来,对他们说,“我立下了遗嘱,我这套房子,就留给一直照顾我的老儿子李C了,给你们找来签字吧!”于是,王某的三个子女都在遗嘱见证人处签了名。两年后王某去世,由于该房屋增了值,老人的孩子李B认为这份遗嘱不符合法律形式要件,将李A和李C告上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母亲遗留的住房。李C认为母亲已有遗嘱,该房屋应由其继承。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同时还要有遗嘱人、代书人、其它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才是有效代书遗嘱,而且见证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本案中,王某用电脑打印的遗嘱,没有代书人签字,而且见证人又都是与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以法院认定该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代书遗嘱的要件,是无效的代书遗嘱,但考虑到李C与王某共同生活多年,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在继承份额上应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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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有法律规定吗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籍,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
你好:第一、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遗嘱的书写格式,遗嘱只要表达清楚就可以
第二、没法律有规定遗嘱必须公证,公证只是当事人的一个选择,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自书遗嘱。
第三、遗嘱是当事人自己对自己的财产的一种预期处分,所以其如何处分,非当事人,任何人不得干预。他可以给一个人,也可以给许多人,可以给亲属,也可以给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第三人。
第四、如给没有遗嘱,及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对于赡养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则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