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11-07-11 16:10:27
问题描述:
好,我们是水库管理单位,梅汛,台汛期因水位比较高,需要24小小时发电,本单位分三班分别为(白班、中班、夜班),每班工作8小时,这样不断的轮换,连续运作可能需要1、2个月,导致这几个月内没有休息日,但是就本年度来讲,总的上班时间不会超过1100小时,问一:是否可把高峰过后的一些空闲时间作为高峰时段的调休,问二:这种上班是否违反规定《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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