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权利质权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权利质权,是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①权利作为担保物的方式,可以分为如下两种:一种是大陆法规定的典型担保方式,如权利的抵押和权利质权制度。这里的权利抵押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承...

  权利质权,是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权利作为担保物的方式,可以分为如下两种:

  一种是大陆法规定的典型担保方式,如权利的抵押和权利质权制度。这里的权利抵押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等不动产用益物权的抵押,因为这些权利实质上也是一种财产权利,只是因为其不转移占有,故以抵押方式设立担保。

  另一种为依判例发展起来的非典型的担保方式,主要为权利的让与担保,在英美法上称为诉讼物的按揭。

  此外,还有具有事实上担保效力的债法上的方式,如抵销。质权不论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堪称最古老的担保方式,在我国也有着悠久的历史,但质权中的权利质权则是其新“门徒”,且为不断创新发展中的担保方式。与其他担保方式相比较,权利质权具有设定简单、公示方式明确、实行便利等优点。而且“随着经济高度发展,商品交易越加频繁,商品和货币流通的手段也应需要而不断发展,以票据、有价证券及其他财产凭证替代有形财产和货币流通越加广泛。充分利用这些财产凭证所体现的无形财产权,对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发展经济有着重要作用。”

  关于权利质权的性质,理论上主要存在权利让与说和权利出质说两种观点。

  权利让与说认为,原来质权的标的限于有体物,而所谓质权本仅指物上质,权利之上不可以设立质权。权利质权实际上是以担保为目的,而为权利的让与。尤其是债权质,质权人有直接收取质权标的债权可能;如果不把债权的出质看作是债权的让与,则无法说明其理由。

  权利出质说认为,权利质权与物上质权在本质上并无差别,所不同的只是其标的存在区别:物上质权以物为标的,而权利质权以权利为标的。权利人让与有交换价值的权利,与让与有交换价值的物,应依同一理由,故权利可以是交易上的标的。至于设定一般权利质权须依权利让与的规定,以及债权及其质权人可以直接收取质权标的债权,只不过是为了方便而已,不能视为权利让与。出质的权利仍然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取得的是与出质权利不同的权利即质权。

  因此,权利质权性质上应是以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权利出质说为通说,我国物权法亦采此说。至于权利质权本身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物权,为何由物权法来规制,《物权法》第2条第2款有解释,该款规定:“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权利质权之所以仍被称作担保物权,正是依此规定被视为物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质权人是什么意思通俗
1. 质权是指对质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2.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占有。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3.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进行质押。
民法典规定能设立质权的权利有什么
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 1. 汇票、本票、支票; 2. 债券、存款单; 3. 仓单、提单; 4.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时,质权人有权对其进行优先受偿。
民法典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有什么样的
可以设立质权的权利包括: 1. 汇票、本票、支票; 2. 债券、存款单; 3. 仓单、提单; 4.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时,质权人有权对其进行优先受偿。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目前是怎么侵权的呢
这种情况很紧急。首先要尽快联系能到她身边的人,比如她的朋友、家人,让他们马上过去查看情况并送医。若不
法律问题为您详细解答
你好,客服很高兴为你服务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6分钟前
实习合同约定六个月,公司口头要求一年无法律依据,履行完合同即可离职。
青楠律师
青楠律师
10分钟前
您好您的问题可以解答一下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