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日前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两个证据规定”的具体措施。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围绕如何执行“两个证据规定”的具体方法、步骤、途径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自侦部门重点把握如何依法规范收集证据,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法院审理阶段出现非法取证、瑕疵证据后,如何配合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补正和防范等;监所检察部门重点把握如何在派驻检察工作中防范和发现非法或不规范取证行为等。各部门提出意见汇总后,由公诉部门综合拟定该院执行“两个证据规定”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