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手术中不仔细致人死亡应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2-12-2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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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手术医师术中操作不仔细,止血不彻底,导致患者术后失血性休克死亡。8月11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对该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吉安县某医院赔偿原告欧阳平、欧阳小勇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的90%计63226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2
手术医师术中操作不仔细,止血不彻底,导致患者术后失血性休克死亡。8月11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对该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吉安县某医院赔偿原告欧阳平、欧阳小勇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的90%计63226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2月15日,被告医院为两原告之母黄全英行手术,术后出现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最终导致黄全英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明显存在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故被告医院对两原告因母亲死亡所致各项损失应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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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时死亡公司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员工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的,单位有申报工伤等责任;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属于职业病的,单位也有一定的责任。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亡赔偿。此外,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以及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也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我在工作期间意外住院,个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