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57.3万人,比上年增加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8.06万人,出生率为14.51%。;全年死亡人口3.44万人,死亡率为6.19%。。全年自然增加人口4.6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32%。,比上年下降0.03个千分点。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91.85元,比上年增长9.0%;人均消费性支出8786.52元,比上年增长7.1%。恩格尔系数为40.39%,比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7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98平方米。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346.15元,比上年增长9.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43.55元,比上年增长9.0%。恩格尔系数为38.05%,比上年下降5.59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0.2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