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疗事故是出于医护人员的过错造成的,并且经法定程序认定的,应当写医疗事故检讨书,实行内部追责。
检讨书
敬的医院领导:
您好,在此向您递交这份工作失误违规的检讨书,以表达我对自己工作态度不端正、违反医院工作规定的无比愧疚心情。
对于我的工作失误,我觉得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的态度不端正、对工作怠慢与疏忽,我没有很好地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没有对自己工作严格要求,没有严肃履行自己职责义务。我的工作失误违规,也是最令自己感到心痛的错误。错误的发生,充分地暴露出我在思想上、工作意识上存在严重欠缺,在工作操守上存在严重怠慢和疏忽。我主观的认识不深刻,给我犯下如此工作埋下了隐患。
而从发展的角度上分析,我个人这样的工作失误违规的错误如果不加以改正,继续发展下去,会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形成很大的不利因素。
我一切工作的目的都是为了救助患者,而却在这段时间内放松了对自已的要求,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到相关要求,工作失误违规。我这样的工作失误违规,对于患者的健康和医院的声誉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在此,我向医院领导表示深深地歉意。并郑重地向您说一句:非常抱歉,我错了!
此致敬礼
XXXXXX年XX月XX日
发生医疗纠纷时,建议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
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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