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手术失败可以要求精神赔偿费
更新时间:2012-12-26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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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美容手术失败可以要求精神赔偿费我是一名女青年,今年22岁。三个月前,我到某美容公司做去除脸上雀斑手术,操作人员用药水将我脸上20多处深浅不等的雀斑全部点除。第二天,我感到脸上灼热,继而伤口溃疡,流出黄色分泌物,经多方奔走求医伤口虽然愈合,但留下黄豆般疤
美容手术失败可以要求精神赔偿费
我是一名女青年,今年22岁。三个月前,我到某美容公司做去除脸上雀斑手术,操作人员用药水将我脸上20多处深浅不等的雀斑全部点除。第二天,我感到脸上灼热,继而伤口溃疡,流出黄色分泌物,经多方奔走求医伤口虽然愈合,但留下黄豆般疤痕10多处。经法医鉴定为二度化学性灼伤,继发感染,容貌损害明显。以后如整容,疤痕会有所减少,但不可能恢复到原来容貌。这一结果对我精神上造成了极大刺激,我悲伤、抑郁甚至绝望。一位朋友介绍我到某大医院精神科做心理治疗,这对缓解我的精神压力很有效,但费用较大。请问该心理治疗费可以要求美容公司赔偿吗?
你的问题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医疗费的赔偿原则、赔偿标准等规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赔偿原则是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人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并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赔偿标准既包括已经支出的医疗费,还包括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须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等。但这里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费\"并不包括心理治疗费。受害人受到不法侵害,精神也会受到伤害,同样需要心理治疗。在西方发达国家,心理治疗是家喻户晓的治疗形式,大众早已习惯了在有心理问题或痛苦时求助于它。我国在改革开放后也已逐渐将心理治疗接纳为与药物、手术、物理等疗法地位相当的一类疗法,但普及程度还很低,理论技术水平尚在提高之中,加之精神损害的情况非常复杂,哪些需要心理治疗,哪些不需要,目前还很难界定,对受害人的进一步保护,尚需时日,在法律中加以规定的条件尚不成熟。所以,你要求美容公司赔偿心理治疗费的要求目前还没有法律依据,得不到法律保护。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你要求美容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美容手术致人不美反丑,属身体权遭受侵害,你有权要求美容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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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手术失败
一、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2、搜集病历之外的其它全部证据,封存监控;3、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三、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 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全部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规定:受害人因医疗行为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