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一内地孕妇发现婴儿胎死腹中,赶赴香港一医院取出死胎时出现大出血,怀疑因此导致脑部缺氧,最终全身瘫痪,其丈夫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医院管理局。法庭近日颁下判词,指妇人未来难见康复,判事主获赔偿连同利息1148.78万元港币。
嘚吧嘚:1148.78万港币!很多网友感叹香港“赔得真多”,这要在内地,“索赔几十万医院就会喊贵不说,在身心受到伤害之后,你还要与医院斗智斗勇”。但嘚吧嘚却更感叹于千万港币赔偿金算法的专业,这个算法不仅考虑了女患者直至退休前的收入损失,还包括了因不能做家务请保姆的50万元,也考虑到了她退休后还可能多活十三四年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还有家人为照顾她可能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高额的赔偿不仅保障了受害者以后的日子不必为钱发愁,也将成为医院和医生头上的紧箍咒,如果意识到在“修理”的
是一个无价的“生命机器”,医生还敢为了几万元的药品器械回扣,就给天价的生命过度治疗、用药甚至手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