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医疗事故在哪里

更新时间:2021-05-20 17: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医疗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在医疗救治活动中由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造成患者病情加重或死亡的情况,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这样在处理的时候才不会束手无策。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鉴定医疗事故在哪里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

鉴定医疗事故在哪里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共同委托的,要求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医学会是不接受单方委托的!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单独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当地的医学会是不会受理的。

鉴定医疗事故在哪里

二、

医疗事故赔偿的流程

  1、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

  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法律术语叫“证据保全”。病历资料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病历资料不仅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全部诊疗过程的证明,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承担责任的重要甚至是惟一的证据材料,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作用至关重要。

  2、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当患者到医院就诊,医患之间就存在了医疗契约,医院的医疗行为会因为没有适当地履行医疗义务而构成违约,也会因为侵害了患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而构成侵权。为此,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医院方损害赔偿责任的追究,既可以违约而追究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侵权追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可选择其一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审判实践中,鉴于违约责任不承认精神损害赔偿及医疗损害主要是人身伤害,对于医疗损害赔偿的处理适用于侵权责任较为有利于患者。当然,医患之间存在医疗契约或其他情况时,允许当事人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3、第三步,根据《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4、计算赔偿总额

  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

  5、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三、

出了医疗事故怎么办

  (一)疑是医疗事故造成病人死亡的,临床诊断不能确定死因的,应在病人死亡48小时内由医患双方共同或其中任一方提请尸检,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立即委托司法机关组织实施尸体解剖,并由司法机关出据尸检报告书。医患双方中任一方拖廷时间或拒绝尸检,影响对死因制定的,由拖延或拒绝方负责。

  (二)医疗事件发生后,医患双方均可在规定时效内提出书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申请方缴纳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对死因不明、有一方拖延或拒绝尸检者,可拒绝受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件发生后,原则上由医疗单位与病家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先行协商处理,协商处理达成协议、共识则此案件到此结案。

  (四)医患双方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在规定时效内提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五)医疗事故鉴定自提交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发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六)医患双方任一方起诉到法院,卫生行政部门中止受理。

  (七)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发出后,医患双方有一方不服,应在15日内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即复议),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非法行医的“医疗单位”发生疑似“医疗事故”的,不在上述的处理程序内。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医疗事故鉴定是可以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的,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的,这点大家在鉴定的时候注意。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鉴定医疗事故在哪里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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