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在哪里鉴定
更新时间:2019-01-0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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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时候因为小医院的医疗水平有一定的限制,时常会发生误诊,严重的话就可能发生医疗事故。患者家属为了更好的维权,通常会请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这样才能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医疗事故在哪里鉴定呢?下文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医疗事故在哪里鉴定
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该委员会是政府的下设机构,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因此机构不具有独立性、中立性,且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难以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公正。为了保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科学公正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工作交由社会团体组织:医学会来进行。
医学会有三级,其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具体分工为: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实际操作中,中华医学会组织鉴定的案例很少,通常都是由两级地方医学会进行鉴定,有时医患双方经过协商一致,也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申请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
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具体的收费标准
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收龋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通知书后,如遇以下三种情况应按要求缴纳鉴定费: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缴纳预缴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的鉴定,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缴纳预缴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费,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争议处理的申请人支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在哪里鉴定的相关资料。对于造成医疗事故的出现,一般的举证责任是在医院,也就是院方要证明事故的出现不是因为医生等人的原因,否则将要承担责任。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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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是什么.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为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首次鉴定通常由医学会负责,对于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进行再次鉴定;当涉及重大、疑难的医疗事故时,通常由中华医学会接手处理。这三个答案均解答了用户关于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核心问题。
哈尔滨木兰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在哪里,怎么去?
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有:
1. 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时,可以共同委托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进行鉴定。
2. 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时,可以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
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的处理请求后,如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同时,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如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则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则负责再次鉴定工作。在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对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具体执行,可由双方协商或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鉴定机构通常为市级或省级医学会。在进行鉴定时,双方需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并配合医学会的调查工作,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公正。此外,鉴定的地点选择应以能做出公正、专业的鉴定结果为主要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