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中患者及其亲属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2-12-26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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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及其亲属的权利一、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复印或者复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及其亲属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患者或其亲属有权在场。

二、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医院只能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三、在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处了解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四、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有权与院方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

五、需要对封存实物检验时,有权与院方共同指定的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六、要求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七、聘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八、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九、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在特殊情况下,参加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需要,从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十、专家鉴定组成员与当事人双方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患者或死亡患者的亲属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十一、参加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或拒绝调解的权利

十二、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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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医疗纠纷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做医疗事故鉴定。
患者与医院的医疗纠纷
对所有病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邮寄给我看一下: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行为进行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果造成死亡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
律师解答动态
早上好,可以起诉维权的方式
您好,建议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中国法律,与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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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什么原因给的压金
姜华律师
姜华律师
4分钟前
你好,具体的详细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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