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购置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清单;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以及可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能力的有关材料;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一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证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流程图
2、申请程序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须填写《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经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连同须提供的材料一并送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