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2-12-28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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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患者到医院就诊,按规定交纳了各项费用,医患之间就等于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患者接受医生诊治是应当享受的权利。除此外,患者没有任何需要额外承担的义务,更没有充当活教材的责任。成都一家大医院做胆囊手术,将手术的全部过程通过电视画面直播到位于会展中心的大型
医患关系中,患者有哪些权利呢?患者到医院就诊,按规定交纳了各项费用,医患之间就等于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患者接受医生诊治是应当享受的权利。
不可否认,医院除担负救死扶伤职能外,从医学技术的传承与突破这个角度出发,利用人体本身这一活的“标本”进行知识传授,最为直观也最为见效。现实生活中,不少医院往往也强调承担着教学任务,并据此认为教学任务的实施有利于医生积累经验,所以常把当“教材”的义务强加到患者身上,并认为这样做属于医生诊治的权利,最终受益者还是患者。正是在这样不对等的医患关系中,患者对于诸如此类的侵权行为尽管在心理上无法接受,但大多还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息事宁人的想法,采取隐忍的态度。然而,也正因为患者的隐忍,客观上助长了医院长期漠视患者隐私权利的习惯,致使这种现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患者到医院就诊,按规定交纳了各项费用,医患之间就等于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患者接受医生诊治是应当享受的权利。除此外,患者没有任何需要额外承担的义务,更没有充当“活教材”的责任。患者理应增强自我维权意识,更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杜绝此类事情继续蔓延,有关方面必须加强监管,医院也应从加强自我监督入手,从小事做起,努力改变自身形象。在做好医疗工作的同时,应该切实把患者的权利放在心上,时时处处替患者着想,提高医生的法律法规意识,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如果医院通过合法途径完成教学任务和学术交流,自会有患者给予积极支持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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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不知道如何维护病人的权利。
法律分析:医院保护患者权利的方法如下: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病人的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病人的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医疗权。
2、疾病认知权。
3、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
4、保护隐私权。
5、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6、要求赔偿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