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12-26 12: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布部门:卫生部发布文号:卫医发[2008]32号各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医发[2008]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三十四条修改如下: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本单元考试成绩无效:
  (一)进入考场时,未按要求将所携带的规定以外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并经告诫不改的;
  (二)开考后,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场或者医师资格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告诫不改的;
  (五)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六)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试题答案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含答题卡,下同)上标记信息的。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记载有与考试内容相关文字的纸质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三)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四)故意损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一)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二)由他人冒名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在规定时间内不在答卷上填写本人信息或者填写他人身份信息的;
  (四)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的;
  (五)将试卷、答卷或者涉及试题、答案内容的材料带出考场的;
  (六)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七)同一类别同一考场实践技能考试主观题答卷答案雷同的;
  (八)开考后,被查出携带通讯工具或电子作弊设备的;
  (九)故意扰乱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威胁、侮辱、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十)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一)考生在考试区域利用通讯工具或者电子设备发送试题答案或试卷内容的;
  (二)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当年本单元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由考点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由考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并2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处理由考区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六月六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774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在网上买了一瓶隐形眼镜护理液,能不能向商家索赔?
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在遇到侵权时,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并采取以下方式维权: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工商局)投
假如有人用表情包辱骂我是不是违法的。
群里有多少人呢?如果是丑化的表情包,或者给你造成了影响是可能构成侵权的哦
九台农商银行4.26利息有保障吗?
利息到底在下列范围内能够得到保护: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人和借款人约定的借款利息不超过上述范围的,受到法律保护;超过的,则属于高利贷
工业园区能设卡收取停车费吗?
这个需要看收取停车费的政府批准文件
工业园区属于那个部门管理
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归属工业园区的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也是政府行政机关一部分。管理委员会,一般又简称管委会、管委,主要是指组织中执行某些管理职能的一组人或者一定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