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药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开办药店经营药品问题的批复

更新时间:2012-12-26 12: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发布部门:卫生部发布文号:卫药政发(90)第155号湖南省卫生厅:你厅药政局关于个体医宾采芹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私自在沉江县开办个体药店,是否属《药品管理法》管理范围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内容、办法已做明确规定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药政发(90)第155号

  湖南省卫生厅:
  你厅药政局关于个体医宾采芹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私自在沉江县开办个体药店,是否属《药品管理法》管理范围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内容、办法已做明确规定,具有法定性质。《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科研的单位和个人,”又规定:“严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药品和配制制剂。”因此,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药品管理法》第三章,《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七章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验收,经批准发给“许可证”,并凭“许可证”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药品。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的、无证无照的一律不得经营药品。否则,坚决依法取缔,并进行处罚。
  
卫生部药政管理局
一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律师解答动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小时前
在责任对半的情况下,车架残值归属可先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一般按照公平原则,可将残值进行评估作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小时前
支付被永久封禁先别急。可收集自己正常使用支付的证据,比如交易记录等,证明无违规操作。接着联系支付平台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小时前
要是发现被骗,先收集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能证明被骗的证据。之后可尝试联系对方,看能否协商让其归还钱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小时前
一般来说,卖房一方有责任告知购买人限价商品房的相关情况。卖房方应主动把限价商品房的限制条件、产权性质
你好,你想问的法律问题,我们能帮你解决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小时前
这很可能是诈骗话术,没所谓的“流量不足”说法。别轻信对方,谨慎对待涉及资金的信息。要是对方让你操作,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小时前
用实名信息帮朋友售号,他找回,你可能要担责。账号交易本身可能违反平台规定,若涉及欺诈等,你作为实名提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