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医疗纠纷的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18-04-20 11: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通常是指民事赔偿责任。在医疗服务的履行中,如果因医护人员的过错,导致患者遭受人身及财产损失,医护人员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医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如何认定医疗纠纷的民事责任?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通常是指民事赔偿责任。在医疗服务的履行中,如果因医护人员的过错,导致患者遭受人身及财产损失,从其侵害患者人身权和财产权来看,医护人员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医疗过失属侵权行为之一种,医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认定

  1、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主体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第45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也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这些规定都说明,作为雇员的职务行为是依雇佣合同所为的行为,应视为法人或雇主的行为,所以因雇员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也应当由法人或雇主承担。在此种情况下,虽然具体的行为人是雇员,便雇员所为的履行职务的行为,根据法人理论,此类行为是法人行为,因此行为主体仍是法人或雇主,而责任主体也是他们。因此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中,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统一的,都是医疗机构。

医疗纠纷

  2、医疗行为的违法性

  在医疗事故诉讼中,法官多以是否违反注意义务作为判断是否存在过失的标准。所以医疗上的过失,其实质就是医师违反其应尽的注意义务。医疗事故中的医疗行为因不符合有关医疗法规的规定,违反了应尽的注意义务,且不具备实现法律规定的医疗的积极效果的合目的性,从而被视为违法,主要表现在: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违反医疗卫生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损害后果

  损害后果是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之一,是指因医方违反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不利益的后果。倘若没有损害后果的发生,即使医方有违反义务的行为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当然也就无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的产生了。

  4、因果关系

  在医疗事故中探究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过程中,主要考量两点:首先,考察事实因果关系,即考察损害后果是由哪些原因造成的,并且在实际案例中要充分运用医学科学知识和逻辑知识,准确加以认定。例如:患者在医疗机构治疗期间受到损害但不能明确认定出是谁的过错时,可以适用因果关系推定,即首先是医务人员的行为所致。其次考察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即考察在所有的事实原因中,是否有与医务人员有法律联系的事实,医务人员的过失必须与患者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才能定为医疗事故。对于疾病晚期衰竭濒临死亡的患者,行为人虽有过失,但属偶然因素者,也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归责原则

  所谓归责原则“是归责的规则,也就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是责任的核心问题。一定的归责原则决定着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减轻责任的根据”。讨论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是很有必要的。基于合同关系提出请求时,合同责任采过错推定责任为归责原则,此乃各国立法通例,自不待言。故仅对依侵权法请求时的归责原则加以分析。侵权法的归责以过错责任为原则,对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失责任须法律明文规定。

民事责任

  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一部行政法规来调整完全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显得力不从心,由于此前我国现行法律未对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做特别规定,故采过错责任为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但应当看到,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受害人须举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及加害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间有因果关系。由于医疗技术的复杂性,过错与因果关系的认定都极为困难,而就诊人的病历一般又对就诊人保密,所以,让作为非专业人员的受害人举证实际上会导致剥夺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而受害人作为个人,与医疗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为公平见,我们认为不宜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我们认为应采过错推定原则,即行为人若不能提出合理的抗辩事由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话,则将被推定为有过错。该原则兼具无过失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之长,既体现了承担责任的道德可非难性,又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兼顾了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平衡,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应当作为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为:事业单位法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具有因果关系。但医疗单位法人可以通过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而获得免责。

  同时,在判定因果关系时,考虑到医疗活动的专业性,对作为非专业人员的受害人来说,医疗事故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难以判断,故对其举证,还可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即在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只要有"如无该行为,即不会发生此结果"的某种程度的可能性,即可认为有因果关系。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它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对于医疗过错行为,只要造成损害,无论其后果如何,均应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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