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消费者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组成的中国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即是这种权利的体现。消费者结社权的具体内容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一、消费者结社权的法律规定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为了达到某一共同目的,结成固定的社会团体组织,进行某种社会活动的自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社团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及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二、消费者结社权的实现途径
申请成立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应当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文件;社会团体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者联络地址;负责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职业及简历;成员数额等。消费者社会团体具备法人条件的,批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消费者结社权的相关内容,消费者可以通过行使权利成立消费者组织,消费者组织是沟通政府和消费者的桥梁,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形成对经营者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