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
(1)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2、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例如:将自己购买的物品给经营者看,确保是假货,对方认同后,给予一定的补偿。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我们可拨打12315,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向其反应自己的问题,请其帮我们进行维权。
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当我们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向其反映自己购买的东西存在质量等问题,然后告知是哪个经营者卖的,让行政部门帮助我们维权。
4、仲裁机构仲裁。
我们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维权,这种维权虽然有些麻烦,但效果是最好的,提供相关的证据,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1、消费者因为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
2、民事诉讼时效,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3、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4、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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