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

更新时间:2019-08-21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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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布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青国税税政[1999]143号市北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1999]3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日国税函[1999]
发布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
发布文号: 青国税税政[1999]143号
市北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1999]303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日  国税函[1999]303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从199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你市颐中集团青岛卷烟厂生产的5个牌号规格的卷烟按总局核定的计税价格征收消费税。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生产企业、牌号及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
  生产企业+牌号+烟支规格+计税价格
  颐中集团+泰山+25×(64+20)+13750元/箱
  青岛卷烟厂++硬盒翻盖+55元/条
+红锡包+25×(64+20)+10000元/箱
++硬盒翻盖+40元/条
+精品+25×(64+20)+4000元/箱
+哈德门+硬盒翻盖+16元/条
+老刀+25×(64+20)+3750元/箱
++硬盒翻盖+15元/条
+精品红金+25×(64+20)+3750元/箱
++硬盒翻盖+15元/条
  与上述牌号相同,烟支包装规格不同的过滤嘴卷烟,最低计税价格均按每大箱(5万支)上述包装规格卷烟最低计税价格折算。
  上述牌号过滤嘴卷烟的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本通知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对在本通知下发前,凡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查卷烟有关情况的通知》(国税函[1999]51号)规定,暂按1998年总局核定的计税价格征税,本通知又对其计税价格进行调整的部分牌号卷烟,应调整计税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199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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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消费税适用定额税率
卷烟消费税税率参考以下: 1、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45%;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5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30%; 2、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调整为36%; 3、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即 0.003/支。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范围
烟草的消费税有两个部分组成,分别是从价税和从量税。 (1)从价税:在生产环节,甲类卷烟为56%、乙类卷烟为36%,雪茄烟为36%,烟丝为30%。批发环节,对所有卷烟按11%的税率征收从价消费税; (2)从量税:生产环节对所有卷烟征收 0.003元/支的从量消费税;批发环节,对所有卷烟征收 0.005元/支的从量消费税
是否因为在公司吸烟而被公司开除,因为卷烟盒里没有烟,而且卷烟
肯定应当支付工资的,如果公司违法辞退,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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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头息,是指高利贷或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称之为砍头息。这行为是违
叶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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