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强收测量费 业主投诉费用退还
更新时间:2019-09-04 23: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购买商品房,在交款过程中,开发商要求消费者支付房屋、车位测量费1000元,消费者认为收取此项费用不合理,投诉到广东省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东区分会后,终获得解决。投诉今年3月,贾小姐在中山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商品房,在交款过程中,开发商要求其交
购买商品房,在交款过程中,开发商要求消费者支付房屋、车位测量费1000元,消费者认为收取此项费用不合理,投诉到广东省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东区分会后,终获得解决。
投诉 今年3月,贾小姐在中山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商品房,在交款过程中,开发商要求其交付房屋、车位测量费共1000元。当时贾小姐急于签合同,没有在意这笔款项。到了8月,她整理所交款项时,发现这笔款收取得不合理,便与售楼部交涉,没有结果。于是,贾小姐将此事投诉到中山市消委会东区分会。
结果 当地消委会依据广东省物价局颁发的《关于房地产测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凡属新建商品房分层、分户平面测绘收费,由房地产测绘服务机构向房地产开发经营者收取,购房者无需缴纳此项收费”,认为开发商将本来属于自己缴纳的费用强加于消费者身上,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经过调解,开发商退还贾小姐测量费1000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你好,交房时要向开发商付测量费吗
一般由开发商交纳安置房房产测量费。房屋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向专业测绘机构提出服务请求,做一份完备的测绘报告,递交给房屋管理部门,提供测绘成果的服务费由提出请求的建设单位来付。
安置房房产交付使用前,开发商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测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