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的是谢绝带酒水,成武汉餐馆“显规则”。“餐饮企业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被,曾屡遭诟病的行业潜规则这下变成了“显规则”。昨日,由武汉餐饮业协会、市消费者协会和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共同制定的《武汉餐饮行业经营规范》(下简称《规范》)对外发布,将于5月1日起试行。
【谢绝带酒水】成武汉餐馆“显规则”
“餐饮企业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被,曾屡遭诟病的行业潜规则这下变成了“显规则”。
昨日,由武汉餐饮业协会、市消费者协会和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共同制定的《武汉餐饮行业经营规范》(下简称《规范》)对外发布,将于5月1日起试行。
记者仔细阅读后发现,《规范》中包含如下语句:预定酒席时餐饮企业可收定金,消费者违约定金不退还;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有权对消费者自带的酒水和食品收取相应的服务费;餐饮企业菜点发生质量和卫生问题,被查实后按菜点2倍赔偿(相关法规规定为损一赔十)。
谢绝自带酒水,定金不予退还,损一赔二而不是损一赔十,这些一直存在争议的内容在《规范》中得到明确,是否涉嫌霸王条款?
市消协秘书长肖汉超对此解释说:消费者权益与经营者利益永远是一对矛盾,规范的制定既要考虑消费者利益,也要平衡经营者利益。比如谢绝自带酒水,是为了防止消费者买到假酒,饮用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难以界定是酒店还是消费者自己的责任。
武汉大鹏不锈钢装饰公司总经理蒋海鸟作为消费者代表,参与过《规范》的讨论。他说:曾明确反对谢绝自带酒水这一条,但最终未被采纳。“酒店的酒水价格比市场零售价高出许多,谢绝自带酒水,意味着强迫消费者只能选贵的,明显与消法相悖。”
武汉餐饮业协会副会长涂水前说,消费者提出的一些问题,协会目前还无法解决,只能通过政府出面协调。这次制定的《规范》,是为了在有纠纷时能提供参照。
记者注意到,《规范》中注明:本《规范》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据了解,太子、小蓝鲸、艳阳天等本地大型餐饮连锁企业目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也不收取“开瓶费”,而部分中小酒店谢绝自带酒水。
昨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酒店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试行后,仍会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