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治理 严打非法添加
更新时间:2012-12-26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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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地要加强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添加罂粟壳、罂粟粉、苏丹红、抗生素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
3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各地要继续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做好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并加大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力度。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添加罂粟壳、罂粟粉、苏丹红、抗生素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以及宣传材料张贴等要求的监督检查;同时,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对中小学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清理无餐饮服务许可、无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条件不达标等的餐饮服务单位,同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安全监管。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大案件稽查力度,对隐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故意逃避监管、造成严重人身伤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全面排查和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地沟油、含瘦肉精肉制品、利用病死畜禽加工制作食品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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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个体工商户 经营小型餐饮 卫生许可证 请问排污管理机构有没有权利封店?算不算违规开店?
卫生许可证改为后置许可后,个体户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受理
1. 申办人领取申请表和资料。
2. 首次申请提交材料: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
- 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 场地平面布局图
- 卫生管理制度
-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 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填发受理通知书;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的,填写补充材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备案。工作时限为即时。
二、审核
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卫生科审核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审查。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并转复审;不符合标准的,中止审核并提出整改意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整改意见施工,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审核工作限5个工作日。
三、复审
同审核标准,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卫生科科长进行复审。符合标准的,制作“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并签署“同意”意见;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并转审定人员。复审工作限4个工作日。
四、审定
由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科(队)长进行审定,符合标准的,签署“同意”意见并制作“竣工验收认可书”;不符合标准的,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审定工作限5个工作日。
五、告知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审批结果,制发完整、正确、有效的文书,并归档。符合标准的,核发《卫生许可证》;退回的中止件和不予批准件均需书面告知申办人相关权利及投诉渠道。审批结束后,将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