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未发现雨润回收食品再加工
更新时间:2019-08-29 14: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记者昨日从马鞍山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针对近日雨润火腿疑掺过期肉的新闻报道,27日安徽省质监局食品处、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检中心专家赴马鞍山雨润公司现场指导检查。质监部门表示,检查人员突击查看了该企业猪肉方火腿生产线的工序,查阅了退货中心粉碎间
记者昨日从马鞍山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针对近日“雨润火腿疑掺过期肉”的新闻报道,27日安徽省质监局食品处、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检中心专家赴马鞍山雨润公司现场指导检查。质监部门表示,检查人员突击查看了该企业猪肉方火腿生产线的工序,查阅了退货中心粉碎间的企业退货台账等文件资料,未发现雨润公司有回收食品再加工情况。
5月25日晚间,人民网报道,合肥一家酒店在采购的雨润牌方火腿中,发现了包装塑料膜和金属卡扣。报道中称,一位在食品行业工作多年的黄先生认为,雨润公司可能存在把接近保质期甚至超出保质期的火腿去除包装、高温消毒后,再次投放到市场的行为。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