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9-08-29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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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规划
《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但是要防止重复抽查。产品质量抽查的结果应当公布。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从而以法律的形式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布制度固定下来,使其规范化。
国家对产品实施抽查具有强制性,任何企业不得拒绝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产品进行抽查。国家抽查产品所依据的是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样检验的标准具有统一性和科学性。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产品范围包括三个方面: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其次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如农药、化肥、钢筋、水泥等;再次是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即社会普遍反映的假冒伪劣产品,投诉、举报的产品等。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束之后,技术监督部门要将抽查产品的结果进行公布,公布抽查合格的企业和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并发出监督抽查后处理的通知。对查出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实施处罚。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产品质量法》对检验机构的设置和任务等作了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从而可以保证质量抽查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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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产品质量怎样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监督。具体操作包括:1.规划抽查计划,确定抽查产品和范围;2.在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随机抽取样品;3.进行检测,判断产品是否符合标准;4.公布抽查结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对质量监督检查产品应当分别怎样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者采取行政处理措施,并不影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对其给予应有的处罚。如果被检查者生产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关标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责令其限期改正的同时,应没收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如果构成犯罪,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损害的,侵害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产品质量监督的范围有什么
《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做出规定的制度主要有: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制度;
(2)鼓励和奖励制度;
(3)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强制管理制度;
(4)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5)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6)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制度。其中,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除抽查方式外,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方式还包括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等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