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纠纷司法解释出台
更新时间:2014-10-2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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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今天公布并开始实施。据悉,这是我国在外商投资企业纠纷领域首度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的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今天公布并开始实施。据悉,这是我国在外商投资企业纠纷领域首度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
“规定(一)为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提供了统一的裁判尺度。”最高法民四庭庭长刘贵祥说,司法解释对于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投资便利化,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尤其是良好稳定的司法环境将产生积极作用。
该司法解释首度明确了未经行政审批的合同认定为“未生效”而非“无效”,一个已经合法成立的合同,即使欠缺审批这一生效要件,亦对当事人具有形式约束力。
同时还明确规定了外商投资企业隐名投资纠纷的处理规则,除了对违反或规避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隐名投资协议认定无效外,对隐名投资根据不同情形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救济措施。
此外,对股权转让合同未经审批情形下的处理规则、如何认定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出资责任、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处理,由于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股权变更报批导致外商投资企业股权争议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在股权转让中的同意权、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处理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
据介绍,按照后续的工作安排,最高法将再就外商投资企业终止环节产生的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制定司法解释(二),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清算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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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你好,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内容有:总则,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法律责任。如果破产个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可以邀请他人投资。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个人独资企业法司法解释规定了哪些内容呢?
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合资法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或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规定了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因违反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经济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