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9.优良种畜种禽、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
10.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深水网箱养殖
二、采掘业
?1.石油、天然气的风险勘探、开发
?2.低渗透油气藏(田)的开发
?3.提高原油采收率的新技术开发与应用
?4.物探、钻井、测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三、制造业
(一)食品加工业
2.水产品加工、贝类净化及加工、海藻功能食品开发
6.生物饲料、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
(八)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
21.生物肥料、高浓度化肥(钾肥、磷肥)、复合肥料生产
22.高效、低毒和低残留的化学农药原药新品种开发与生产
23.生物农药开发与生产
24.环保用无机、有机和生物膜开发与生产
25.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
(九)医药制造业
9.海洋药物开发与生产
(十七)专用设备制造业
9.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
19.公路、港口新型机械设备设计与制造
27.八万吨/日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工业废水膜处理设备,上流式厌氧流化床设备和其他生物处理废水设备
33.石油勘探开发新型仪器设备设计与制造
42.新型药品包装材料、容器及先进的制药设备制造
(十八)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5.船舶低速柴油机的曲轴设计与制造
16.特种船、高性能船舶的修理、设计与制造(中方相对控股)
17.船舶中高速柴油机、辅机、无线通讯、导航设备及配件设计与制造(中方相对控股)
18.玻璃钢渔船、游艇制造
(二十一)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3.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新技术设备制造
4.水质及烟气在线监测仪器的新技术设备制造
5.水文数据采集、处理与传输和防洪预警仪器及设备制造
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4.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
7.农、林、渔业通用航空公司(限于合资、合作)
?8.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
?9.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
13.运输业务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经营
十二、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page]
1.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工程技术
2.同位素、辐射及激光技术
3.海洋开发及海洋能开发技术
4.海水淡化及利用技术
5.海洋监测技术
6.节约能源开发技术
7.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
8.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十一)普通机械制造业
1.集装箱生产
五、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3.水上运输公司
六、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6.代理公司(船舶、货运、外轮理货、广告等)
8.对外贸易公司
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我国稀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养殖、种植(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
2.转基因植物种子生产、开发
3.我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
七、社会服务业
1.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
2.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经营
十、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
注:标?的条目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有关,具体内容见附件。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附件:
一、鼓励类
1.石油、天然气的风险勘探、开发:限于合作
3.提高原油采收率的新技术开发与应用:限于合作
4.物探、钻井、测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限于合作
6.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49%
7.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外资比例不超过50%;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5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二)水上运输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
(七)货物租赁公司: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八)代理公司
1.船舶:外资比例不超过49%
2.货运(不包括邮政部门专营服务的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50%(速递服务不超过49%);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5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3.外轮理货:限于合资、合作
(九)保险公司
1.非寿险保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1%;不迟于2003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十一)保险经纪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资比例达51%;不迟于2006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page]
(十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公司:不迟于2003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