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随母姓,丈夫能否拒付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9-05-2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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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编辑同志:我与前夫张某因性格不和,于2005年3月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时,我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于2005年12月生下一男孩,并随我姓。今年6月份,我找到前夫张某要求其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张某提出孩子出生后取名没有征得他的同意,如果要其给付抚养费,则必
编辑同志:
我与前夫张某因性格不和,于2005年3月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时,我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于2005年12月生下一男孩,并随我姓。今年6月份,我找到前夫张某要求其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张某提出孩子出生后取名没有征得他的同意,如果要其给付抚养费,则必须将孩子改姓为张,否则他拒付抚养费。请问:孩子随母姓,丈夫就可以拒付抚养费吗?
读者:小娜
小娜读者:
你前夫张某因孩子随你姓就拒绝给付抚养费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从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小孩是你离婚后生育的,并且主要靠你抚养、监护,所以你有权决定孩子的姓氏。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由于你与你前夫属自愿离婚,并且都不知道你已怀孕,所以你的离婚是有效的。《婚姻法》第33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第37条还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因此,你有权要求张某付给小孩抚养费,如果其拒付的话,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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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否以孩子改变姓名为由拒付抚养费用
1、离婚后不能以子女改变姓名为由拒付抚养费,因为支付抚养费是法定的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并且是可以变更的。
2、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离婚后孩子随母姓,丈夫可以否拒付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拒付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也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仍然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同样,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也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离婚后孩子随母姓,丈夫可以否拒付抚养费呢
离婚后一方拒付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也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仍然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同样,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也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