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依据
更新时间:2019-05-28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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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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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可以在事发地法院起诉,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也可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进一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