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算工伤死亡?
更新时间:2019-06-10 20: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次浏览
导读:
网友提问:我哥哥在人寿保险公司上班,上班时间突然晕倒,然后120接到医院检查为急性主动脉夹层,去天津总医院做手术,花费费用18万人民币未成功,人已经去了。我哥哥在犯病的前两、三天就感觉不舒服,公司没请给他假,而且还连续几天加班到夜间1、2点钟,我
网友提问:
我哥哥在
人寿保险公司上班,上班时间突然晕倒,然后120接到医院检查为急性主动脉夹层,去天津总医院做手术,花费费用18万人民币未成功,人已经去了。我哥哥在犯病的前两、三天就感觉不舒服,公司没请给他假,而且还连续几天加班到夜间1、2点钟,我哥哥因得不到休息,患上中耳炎,上火,压力过大,三九皈依,病情加重,在住院大约7天后死亡。然而我哥哥是他们公司的正式员工,他们公司还是
保险公司,却未为我哥哥入任何保险,也未签定任何合同(之前他在保险公司上班签定了合同,后来因为家里债务太多,他想自己干买卖,便辞职了,但是因为他们公司的经理很赏识我哥哥便请他回去,我哥回去后公司一直耽误到现在也未签定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我家有利吗?(我父亲去世7年了,我母亲今年44周岁无任何工作,哥哥今年刚刚满20周岁,我今年19岁,工作了,每月正常收入800,现在我所在的公司情况不好每月600元,给他治病的钱都是亲戚帮着借的,家里还有10万元的贷款要还,母亲现在快崩溃了,请大家帮帮我这个无助的小女生吧。)拜谢!!!
有律师说“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视为工亡,如果不是这样,只能按照因病享受相关待遇”,那请问“因病享受相关待遇”是什么标准?拜谢!!
找法网曹均安律师:你说的这种情况,认定工伤的可能性不大,但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那样在遇到疾病时,可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对住院治疗的的,个人只承担很小比例的费用,其余大部分由政府承担,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哥哥办理这种保险,你可以要求单位承担。
找法网程向云律师:你好,此案不属于工伤。不过公司与你哥哥的
劳动合同关系上,还可以争取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吧。未上社保,责任在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费用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突发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其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