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没有法律效果,本来准备去劳动仲裁,还是签欠条?以后叫我还钱,就为了20000元?
更新时间:2021-12-03 12:07:05
问题描述:
我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
合同。现在一年过去了。我辞职了,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报告。现在他们说他们应该根据合同支付
违约金。合同上写着:不足一整年,每年5000元,共计20000元!我说没有法律效力。我要去
劳动仲裁。今天,我打电话给他,问他怎么处理。他说要遵守合同。然而,公司的一位小领导私下告诉我,他让我签一张借条,说这会让想要离开的人担心。他说20000元的借条根本找不到你家(我家在外地),更不用说法院了。这只是一种形式。你不能就这样离开,这对下面的人有不良影响!对不起,我是去仲裁还是签借据?后来,我要求我还钱。我说不,我换了电话。找我的家难吗?就为了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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