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工作时间,我想不通为什么是这个理由,第一公司考核我过了试用期,另我们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更新时间:2022-12-21 2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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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本人11月1日进入一家传媒公司做设计师职务,进入公司一直加班加点做设计方案,两套方案当时已被别的设计师做的否决了,再交给我重新做设计方案,一周时间我出了第一套设计方案及预算28万已认可,后面经过小改也确定了,再过一周时间我出了第二套设计方案及预算82万(当时自己在家加班加点,没有要加班费及任何补助),第二套方案也是大致认可,当然也是需要修改,过了一周也就是周五再把改过的设计方案提交给负责人(周六周日没有给我任何回复),周一上班到了10点多跟我反馈说方案哪哪改得都不行(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完全是180度的大转变)之后的工作时间,我一直在改设计方案,也一直有发给负责人,一直给我的回复是“我看一下”。直达周二(12月20日),我小孩刚好发烧,7点多我就在群里请假,结果10点不到就发微信解聘我,理由就是“我的设计水平跟思路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决定解除雇用关系”。当时我真是炸了,我为公司全心全意付出,我想不通为什么是这个理由,第一公司考核我过了试用期,第二,我所有的方案不是全部没有通过,只是少部分需要修改。另我们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我有公司的考勤打卡。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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