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该怎么算的,是否合法?并且没有说什么时候发
更新时间:2022-05-20 10:12:41
人浏览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目前遇到了薪资方面的问题,想向您咨询,具体情况如下:
入职时签署的劳动合同,签订公司为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资的组成是80%固定工资+20%绩效的形式。在实际发放工资时,绩效等级是每隔三个月评定一次,后面三个月每月的绩效根据上次的评定等级进行计算,再加上80%的固定工资,组成每个月的实际工资。
从2021年12月份开始,公司没有给员工下发任何的通知进行告知,直接扣发了20%的工资,去咨询负责薪酬的负责人,回复是缓发,之后会补发,但是具体补发的时间不确定。
2022年3月,岗位由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到筑友智造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022年5月6日,公司在集团OA上下发公文,告知员工将工资组成改成70%固定工资+10%月度绩效+20%年度绩效的形式,公文上明确说执行时间从公文下发之日起执行,但是实际上2022年三月份的工资发放就是按照这个形式了。
1、公司没有告知员工,直接更改工资形式是否合法?
2、如果合法,没有明确20%年度绩效是否一定会发?某某公司没有盈利,一点都不发是否合法?
3、如果年度绩效发的话,没有明确在什么时候发?
4、如果在年度绩效发放前离职了,是否还会有?有的话,该怎么算的,并且能在什么时候拿到?没有的话,是否合法?
5、2022年3月和4月的工资应该按照合同签订的形式发放,擅自改为新形式,是否合法?
6、合同中约定工资是当月10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但是2022年3月的工资拖欠到了2022年4月19日发放,2022年4月份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并且没有说什么时候发,公司没有尽到告知员工的义务。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