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均有独立产权证、购房合同中有条款表示储藏间一并赠送给本人,若不可行有无其他办法
更新时间:2021-09-03 13: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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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徐老师您好,有个问题想向您这边请教一下。
本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包含套间以及储藏室,均有独立产权证、土地证,购房合同中有条款表示储藏间一并赠送给本人,税费自理。(当时自身了解不足加之中介对具体税费不清楚,误认为税费约3000左右。
过户时发现由于储藏室购入时价格较低,现如今评估价格极高导致税费较高,本人无力承担。遂跟房主商量储藏室仍留给他,房款仍按原价正常支付,房主担心名下有储藏室影响其后续购房,遂拒绝,要求本人必须按照合同正常接收赠送的储藏室或者有其他解决办法。
本人在查阅相关政策时发现可以通过放弃所有权的方式注销产权,使房屋变为无主房屋归国家所有,但咨询房产局时,他们表示原则上可放弃所有权但实际无人如此操作过。
想请问徐老师如此是否可行,若可行具体如何操作呢,若不可行有无其他办法解决问题?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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