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未成,现对方已起诉我(诉前调解)残疾辅助器具费:车辆损失:被告主要责任,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0-12-09 14: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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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去年12月份骑单车准备横穿马路时,后方电瓶车刹车滑倒受伤(全程未接触),后经交警定责我主责,对方次责,后续协商赔偿对方开口6W,协商未成,现对方已起诉我(诉前调解)并主张如下(原文):
医疗费:7303元(见票据)
营养费:3600元(40元/天*90天=3600元)
误工费:29562.42元(4927.07元/月*6个月= 29562.42元)
护理费:7200元(80元/天*90天=7200元)
残疾辅助器具费:98元(见票据)
交通费:500元(酌情)
鉴定费:900元(见票据)
车辆损失:150元(见票据)
律师费:4000元(见票据)
费用合计:53313.42元,被告主要责任,主张37319.39元
首次遇到这种事情,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还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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